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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右哲学讲坛(第93期):热烈欢迎华中科技大学李耀南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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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09-21  发文部门:江右哲学研究中心  发文人:  浏览次数:

2023918日(周一)1900,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李耀南教授为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的师生们开展了主题为《老子》的自然:语义指涉与二重哲学意涵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南昌大学江右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柱才教授主持,并邀请到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张新国主任与会座谈,由南昌大学社会科学处、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与南昌大学江右哲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



讲座开始前,主持人杨柱才教授向哲学系的师生简要介绍了李耀南教授的个人履历和部分成果:李耀南,1962年生,武汉大学哲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驻防学者,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哲学系取得博士学位,湖北省哲学史学会理事,中华美学学会会员。从事中国哲学与中国美学史的教学研究。学术专长:老庄哲学、汉代哲学、魏晋玄学、东晋佛学、中国美学。在《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哲学动态》《学术月刊》等刊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另有其他诗文发表。专著《从无到逍遥——魏晋玄学研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讲座过程中,李耀南教授围绕《老子》中“自然”的含义进行论述,对《老子》五处“自然”的自、然进行分析,让“自然”走出辞典式静态解释方法,揭示“自然”之自、然在每一句话中的具体指涉,由此打开《老子》自然的语义空间。“自”一方面作为代词性主语,代指前文出现的某个词,另一方面同时作为自己的反身代词。“然”字兼有两种语法功能,一是作“自”的谓语,二是“然”这个谓词具有近指代词的功能,代指某种具有动词性的行为。而道、德之自然具有“施受同体”的特点。正是由于“施受同体”道法自然所遵循的是自为对象的效法逻辑;而人、地、天遵循的是外向性或者说对向性的效法逻辑。所以人、地、天是有限的自然,二道的自然是无限的自然,道是有限的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的本原,以及价值之源。万物百姓的自然是存在论而不是创生论意义上的自然。道所赋予万物的“自然”法则,不是对于万物应当如何的一种外在限定,而是让万物中的任何一物基于自己的“主体性”,每一物都是自己生长化育的原因和依据。

讲座之后,南昌大学江右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柱才教授同华中科技大学李耀南教授、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张新国主任以及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进行了精彩的讨论,李耀南教授详细回答了“道家如何用自然的方式而不是刑法去教化百姓的贪欲”等问题。在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杨柱才教授代表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全体师生对李耀南教授致以诚挚的感谢之后,此次讲座圆满完成!

(哲学系 李明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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