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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60周年庆系列讲座——南京大学赖永海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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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10-15  发文部门:江右哲学研究中心  发文人:  浏览次数:

          2018年10月11日下午14:30,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院长、宗教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旭日佛学研究中心中心主任江苏宏德文化出版社基金会法人、理事长鉴真图书馆馆长赖永海先生,应邀在人文楼A255会议室进行了题为“宗教与社会”的学术讲座。哲学系及其他院系部分教师,相关专业研究生、本科生认真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由南昌大学江右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柱才教授主持。

赖永海教授从宗教起源角度对宗教定义的界说切入,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与人、社会”的话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首先,赖教授认为,宗教学是一个很重要的学科,宗教的起源和消亡与人类社会相始相终。因此,从宗教产生根源的层面对宗教进行定义是十分必要的。宗教产生的契机在于人的能力与人的愿望相矛盾,当这种矛盾发展到极端的程度,宗教就可能产生了。这是从宗教产生发展的现实角度得出的定义,宗教在一定程度是生死哲学,它是人们自身力量不足以解决生死问题,出于求生的欲望和本能,人类就会借助超自然力量(宗教)来进行解决。赖教授认为,产生宗教的土壤十分丰富。恩格斯认为“只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情况存在,宗教就存在”,我们在上学、求职等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出现现实与自身期望之间的矛盾,这为宗教的产生提供了可能。赖教授认为,宗教的根本问题是人与神的关系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人是处于底层的,人们需要信仰的时候才会选择相应的神来保佑,可以说功利性是宗教的普遍特征。因而,人们与宗教这种功利性的关系是合情合理的。赖教授认为,关于“利己”的类型可分为: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利己不损人、利己又利人,而宗教领域利己不以损人为基础。他以中国大乘佛教为例,讲述了其利己但不损人、利己利他的特质,其对人和社会产生的并非是负面影响。赖教授认为,敬畏心是一种信仰,是教人精神提升、完善人格。在这个过程中,对宗教的和社会的管理就转化为对人的管理,其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处理人与自我的关系(道德)、人与人以及家国天下的关系(伦理)、人与神(广义的神)的关系(宗教)。

接着,赖教授系统梳理了早期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说法。马克思在1840年加入“青年黑格尔俱乐部”,其口号是“宗教的批判是一切批判的前提”。1841年费尔巴哈发表《基督教的本质》提出“宗教的本质即人的本质”。1842年马克思在给荣格的信中明确反对他们把《莱茵报》办成无神论阵地。同时,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认为: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应该转向对国家、法、制度的批判。1845年《德意志意识形态》完成,标志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赖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宗教观的形成也是一个以历史和条件为转移的过程。因此,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宗教观的理解要坚持几点:一是正确的态度: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据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而不能以马克思的任何一句话语,要以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谈宗教与人、社会的关系;二是宗教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部分;三是宗教本身没有阶级性,但具体的宗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都必须服从特定的统治阶级,随着统治阶级地位的变化宗教也会发生相应的角色转换。在这个过程中,与统治阶级的利益一致、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宗教应该获得支持;四是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不应该是对立的,他以中国历史上的儒佛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五是唯心主义角度对宗教的解读是有边界的,苏联教科书式的宗教观不同于马克思的宗教观。

最后,赖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大家被赖永海教授丰厚的学养、深邃的思想、严谨的论证、清晰地思路、准确的表述深深折服。次讲座是哲学系60周年庆系列讲座之一,由社会科学处、江右哲学研究中心、人文学院哲学系共同举办。

(杨小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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