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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高兆明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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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07-05  发文部门:江右哲学研究中心  发文人:  浏览次数:

        2018年6月2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特聘教授、应用伦理学研究所所长高兆明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在人文楼B230做了一场题为“艾希曼的康德问题”的精彩学术讲演。讲座由哲学系费尚军老师主持。

高教授首先介绍了艾希曼问题所引发的伦理困惑。自汉娜·阿伦特“平庸之恶”的提出,艾希曼问题便备受关注。艾希曼作为纳粹军官,在审判法庭上,不仅拒不认罪,还以康德的“绝对命令”为理由自辩,声称所做的一切均是“服从元首的命令”。这不禁引人思考,服从国家的义务究竟有无过错?面对这一疑问,高教授主要从如何理解“美德”、“义务”和“成人”等几个方面,从学理上做出回应。

“美德”问题上,高教授回顾了亚里士多德对美德的看法。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是成为卓越。高教授指出,此观点的一大前提是城邦共同体的正义秩序。个体美德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形成。由此,高教授区别了两种善,目的性的善与工具性的善,并指出,工具性的善固然重要,但倘若离开目的性,善本身是不可理解的。

“义务”问题上,高教授认为,不是所有义务都应当履行。首先,义务本身存在着真伪。再则,即使是真义务,在多种义务发生冲突时,也有价值优先性问题。高教授援引罗尔斯的观点,区分了三种义务,自然义务,职责义务与分外义务。他提出,对义务的服从具有条件性,并非所有的义务都当服从。此外,在看待法律上,他认为法律分为国家的法和人类的法,当两者冲突时,当以人类的法为优先。

“成人”问题上,高教授认为,一个人不应当仅仅是一个好公民,还应当成为一个“好人”。而在我们追求美德、学以成人的过程中,“人性”、“良知”是无时间态的,是必须一以贯之的。我们应当听从内心的良知,彰显人性的高贵。

高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清晰明了,引人入胜。在场同学们深受启发,踊跃提问,高教授都一一解答。本次学术报告会由社科处、人文学院哲学系、江右哲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黄玮恬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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